Tuesday, May 19, 2015

面包卖贵1仙,罚款11万令吉。



面包卖贵1仙,罚款11万令吉。

这是2011年价格管制与反暴利法令“检控”下的最新案例。

商家(大家口中的奸商),只要多赚消费人1个仙,就被检控罚款11万令吉。哈哈,人民大众该拍手叫好称快,还是瞠目结舌,不以为然?绝不相信会有多赚1仙罚款11万的事。


说到物品价格管制与反暴利法令的条文,执法官员是以什么“标准”来计算物品价格的高低、贵与廉。

在怎么样的情况下,商家才算是多赚了消费人1个仙,必须受罚11万令吉,以还人民一个“消费”的公道。

大众不免要问:自消费税开跑后,我们的日常饮食,不论是一碟饭,一碗面或一杯热饮料,甚至是一粒生熟蛋或一杯茶水,皆已变相起价。从20仙、50仙到1令吉不等。

这些闻风起舞,变相起价的食品,不是多赚消费人1个仙,而是几十仙,一百个仙。

如根据“贵1仙多赚1仙”就抵触2011年价格管制与反暴利法令。

我们“请”执法机构的税官,马上立刻捉几个餐厅老板,大贩小贩“示范”给人民大众看。

因为他们的餐单多收了消费人10%的服务费,这是变相的多收和多赚。

至于菜单上的食品有没暴涨而牟利,更要深入查究。才不会有一个咖哩鱼头卖到80、100令吉的事件。

1碟3令吉30仙的白饭,到底是用什么“米”来煮的?应该是一马公司(1MDB)最新种植与生产的大种白米吧。

此外,有人吃到2令吉1粒的生熟蛋,魏部长更吃到10令吉的炒粿条,其实,魏大人算是好彩了,还有人吃到十几令吉的云吞面呢。

这么贵的小食,何只多赚1仙了,简直是超级暴利,是否应1仙罚11万,10仙罚110万,才能杀鸡儆猴。

反暴利对付小商小贩的同时,不要像反贪局那样只会捉公鱼仔,而捉不到大白鲨。

电讯公司就是广大消费群众的大白鲨。

这些电讯大财团,省下10%的销售和服务税,已经多赚了,还要强征6%的消费税,我们的官爷还要低声下气的讨价还价,与他们理论那么多干吗?请把电讯公司提控上庭,给大家看。

要不然,就是林冠英常碎碎唸的欺善怕恶,没胆又没种。

还有,大众到非本行的提款机按钱,当然要付1令吉服务费。另加6仙的消费税,但银行皆所“整数”为主,而收取10仙,等于多砍了消费人4仙,这又是什么道理?

面包卖贵1仙罚款11万令吉,各大银行连面包碎都没给提款人,就要强收4仙。

请把银行检控上庭,还大马人“4仙”的公道。